卫公孟锴帅师伐曹。
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
冬,晋荀寅及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
晋赵鞅归于晋。此叛也,其言归何?(据叛与出入恶同。)
[疏]注“据叛”至“恶同”解云:桓十五年传例云“复归者,出恶,归无恶;复入者,出无恶,入有恶。入者,出入有恶;归者,出入无恶”然则书叛者,出入恶同,不宜书归,作出入无恶之文,故难之。
以地正国也。(军以井田立数,故言以地。)
[疏]注“军以”至“以地”解云:假令天子六军,方伯二军之属,皆以井田多少计出其数,故曰军以井田立数也。今赵鞅以此井田之兵,逐君侧之恶人,故云以地正国也。
其以地正国奈何?晋赵鞅取晋阳之甲,以逐荀寅与士吉射。荀寅与士吉射者曷为者也?君侧之恶人也。此逐君侧之恶人,曷为以叛言之?无君命也。(无君命者,操兵乡国,故初谓之叛,后知其意欲逐君侧之恶人,故录其释兵,书归赦之,君子诛意不诛事。晋阳之甲者,赵简子之邑,以邑中甲逐之。操,七曹反。乡,许亮反。)
[疏]注“君子”至“诛事”解云:君子之人,探端知绪,但诛其意,若轻而难原;不诛其事,若重而可恕,以赵鞅意实非逆,但以持兵乡国为罪,是以春秋书归以舍之,故曰诛意不诛事也。
薛弑其君比。
十有四年,春,卫公叔戍来奔。
晋赵阳出奔宋。(晋赵阳,左氏作“卫赵阳”)
[疏]“晋赵阳出奔宋”解云:狭河氪送,左氏作“卫赵阳”字也。
三月,辛巳,楚公子结、陈公子佗人帅师灭顿,以顿子lt;爿仓gt;归。(不别以归何国者,明楚、陈以灭人为重,顿子以不死位为重。公子佗人,大河反,二传作“公孙佗人”lt;爿仓gt;,七良反,二传作“”别,彼列反。)
[疏]“以顿子lt;爿仓gt;归”解云:左氏、狭航宰鳌岸僮御”字,贾氏不注,文不备。注“不别”至“之重”解云:正以上四年“灭沈,以沈子嘉归”六年“以许男斯归”之属,其上文皆直一国大夫而巳,是以其经宜言以归,不假分别。今此经上载二国,其下直言以归而巳,似非详备之义,是以解之。云明楚、陈以灭人为重者,正以二国之卿,擅相灭获,其过巳深,假言归楚,不足轻陈之罪;假言归陈,不足减楚之恶,故曰明楚、陈以灭人为重。云顿子以不死位为重者,诸侯之礼,当合死位,顿子不死,其过巳深,何假书言归于某乎?故云顿子以不死位为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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