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这么清楚。
他没有什么过目不忘的技能,能记住这情书的内容,纯粹是因为他在收到后,近乎天天都拿出来翻看一遍。英语单词背了这么久,都还是没能增加多少词汇量,这艾宾浩斯记忆法反倒是在记情书的内容上得到了有效的运用。
哪怕是在他工作后,他都没将收到的情书留在家里,而是带着它们去了新的城市。当然,一是怕被父母发现,再者,他更舍不得丢弃。
他开了灯,拿出了那被完整夹在书中的淡蓝色信封,取出其中叠了三叠的信纸。
还算工整的字洋洋洒洒写了五张纸,大约是因为写起来毫无停顿的原因,有些笔锋处积留的墨水还没干,就被蹭出了一道笔直的痕迹。
恍若回到了第一次打开这叠纸时的自己。在一片寂静中,心跳声被调到了满格,就连方才展开信纸时,甚至指尖都在颤抖。
他从未知道,自己竟然会对一件礼物,有这么难以克制的期待。
也从未知道,自己竟然会一字一句地,去细细品味一封情书——
第18章十八岁的情书
江同学,你好。
我是高三五班的贺霖。
……不好意思剧本好像拿错了,这两天我们班里女生们中午天天外放看《恶作剧之吻》,都被洗脑了,重来一下啊。
江予同学:
你好。
我觉得我们都这么熟悉了,想必是不用再做自我介绍了吧。
其实说实在的,我还是更喜欢叫你糊糊,只是可惜,你现在都不爱让人叫这个小名,每次一叫你就急,虽然老实说,每次看你急眼的样子,还觉得怪好看的。
小学以前的记忆对我来说都挺模糊的。之前看到说,人的记忆一般开始于三至六岁,那么看来我应该是脑子发育得比较慢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