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到此为止了。”
的确,现在他们这个队伍的狩猎人员每人身上都背着扛着两三只体型和他们差不多大的凶兽,收获不能说不大。以这种程度的收获返回部落,部落中人只会高兴的跳起来。
诸葛瑾云身上也扛着两只凶兽,跟着父亲返回部落。
果然,诸葛瑾云他们的返回,得到了部落中的一致欢呼。大家齐齐上阵,各家的女人手持着利刃上来分解这些凶兽筋骨血肉,小心翼翼的割开皮毛,平整的铺开放好。
这些血肉就被各家分了拿回去熬制,晒干储存成未来几天的口粮。而毛皮则平均分配,各家拿回去赶制,以后可以留着做成衣服,甚至拿来和别人家交换物品。
尤其是诸葛瑾云的母亲灵翼,一脸关切的先一步冲上来仔细的检查诸葛瑾云的身体有没有收到损伤,在得到完好无损的结果后,才赶忙去瓜分血肉粮食。
等天色将要暗下去的时候,另外三伙队伍也相继回来。他们的收获也算得上不错,每人身上都有猎物。只是让人焦心的是,这些人大多身上都带着几道伤口,血液把兽皮衣服都染红了。
各家的女人关心中带着庆幸的把家里的男子扶回去,伤口上早就被处理过,敷上了草药,只需要静养几天就能好了。
诸葛瑾云也看到了这些重伤的人,心里暗暗忧心。
没有人愿意进山狩猎,因为每一次狩猎都是带着生命危险的。今天诸葛瑾云他们这一队侥幸遇到的是恶鬃牛这种凶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可若是遇到的是其他凶兽,尤其是那些凶残强大的凶兽,危险程度会提高数倍。
可不进山是不行的,部落想要生存就需要肉食果腹。而进山狩猎是获取到足够肉食的唯一法门。
诸葛瑾云也曾询问为什么不圈养一些凶兽,以后方便宰杀。
可惜这种事只能想一想。
凶兽都是没有智慧的,遇到他们神魔只会攻击或逃跑,根本不会被圈养。
“想要在这苍茫群山中生存,只有不断的强大自己。当自己够强的时候,就不会有危险能够威胁到生命。”诸葛瑾云腹中传来一股饥饿感,叹息一声回到自己家里。
母亲早早的就在等他,手里端着一碗殷红的血浆,闻起来有刺鼻的血腥味和淡淡的药香。
“来,这是你棕方伯伯特意为你留的恶鬃头牛的牛角血,是一味难得的宝药,可以强身健骨,喝了它。”
诸葛瑾云并不喜欢这种茹毛饮血的生活,不过这有着药香的宝血的确让诸葛瑾云本能的想要喝掉。
接过盛着宝血的碗仰头一口喝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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