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我面前时。
刘煜耳根有些发红,要接受一个喜欢的人的施舍那是多么丢脸的事?他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会因为那次偷馒头而抬不起头来。但,无论如何他都想要靠近她啊,想要有足够的能力配得上她啊。可是,门第之差就如一道天堑,将他们之间的差距拉成了不可逾越。
他十二岁从军,以幼小的身体与敌人厮杀,想到的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跟她之间的距离更近一点,再近一点,直接近到两人身体相贴。
宋轶压根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被这个混蛋给堵墙角了,她后背紧紧贴在墙壁上,使劲给那一侧煮茶的玉珠使眼色。玉珠心领神会,赶紧起身,贴心地帮她把门关好,绝对不让到口的肥肉飞走了。
宋轶:“……”
“你听到了么?”刘煜问。
这种一暴露身份就黏黏腻腻你侬我侬的戏码她简直受够了,男人容易发昏她知道,但不知道连刘煜这种的男人也会因为十年的愧疚而发昏。
他一直是一个很冷静也很冷漠的人。
“那个、我想,你需要好好想想自己的心意!你还年轻,不必急着往火坑里跳。”
刘煜眉头不淡定地跳了跳,是你不想再跳进这个火坑吧?
想到宋轶没有他,活得风生水起,凡人不敢仰望,他就觉得他们之间的天堑又出现了。他怕自己根本没能力抓住她,心里不时地冒出不安和焦躁。
“吻我!”刘煜突然命令道。
“什么?”宋轶一脸懵逼。
刘煜不由分说,搂住宋轶的腰,一手托住她的头,强势吻了下去。
不得不说,这十年不是白过的,曾经吻她还会舔,尼玛现在只会咬,这表明他的爪牙长锋利了么?
宋轶敢保证自己的嘴唇被咬出血了,她清晰地尝到了血腥味儿,于是她张开嘴,狠狠一口咬了回去,刘煜吃疼,睁开了眼,看到宋轶眼中的怒火,动作变得温柔起来,细磨慢捻,撩得宋轶神经末梢都开始颤栗,大脑慢慢地变得一片空白,奇经八脉都感受着他的索取与给予,是那样的虔诚和努力。
宋轶睁开眼,看着男人的睫毛在她颊便轻颤,放在后脑勺的大手穿过发丝,摩挲在头皮上,很舒服。他的每一个吸、允,轻咬,力道都恰到好处,小心翼翼地传递着他满心的渴求。
难怪书上说,当一个人真心相待时,你能从他的吻中感受到他的感情有多深。
而宋轶感受到的是纠结的,浓烈得化不开的情愫,她茫然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发丝,再也做不出任何回应。
刘煜似有所觉,抬起头,看到她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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