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顾偕就像一只被圈养在家中的宠物猫,隔着笼子,懵懂又平静地望着对面那个世界。
那时还他尚且不知道,那种情绪叫做孤独。
毕竟母亲说,他和他们不一样。
很多年后,他站在落地窗前,雨滴噼里啪啦砸到玻璃上,汇聚成一条湍急的小溪,朦胧的水雾背面是灯火迷离的繁华都市。
金色的香槟杯握在手里,身旁很多人来来往往,男人礼貌而客气点头,女人朝他抛媚眼。宾客交谈的话题无外乎是“前景”“动荡”还有“走势”。有人问偕神的意见,顿时大厅喧嚣散去,无数道目光集中在他身上。
他那双淡色的眼睛冷冷一扫,心底忽然升起一丝荒谬的笑意。
深蓝上一个季度的收益领跑金融街,他登上了时代周刊封面,上流社会终于认可他的成就。而在此之前他因背离常规,看空主流受尽了嘲讽。这些几个月前还公开讽刺他的人,现都在以崇拜目光注视着他。
他在万众瞩目中勾了勾嘴角。
他不会错。
他比别人站得高,所以这是他必然要忍受的孤独。
现在一切完美都超出他的预料了。
可是生活越是美满安逸,他越是无法控制迷茫和愤怒。他望着灯火通明的宴会大厅,似乎闻到周身弥漫的臭气——屎尿、大麻、臭水沟、还有发霉的空气,再昂贵的木质香都无法掩盖从骨髓里渗出来的气息。
即使姓顾也也不能阻止他发臭。
他现在是新贵了,曾经在那个男人脚下摇尾巴的哈巴狗都在奉承巴结他,再也不会有哪个不长眼睛的东西故意问他的身世来激怒他了。在此之前,他称呼那个男人为“姓顾的”,这一刻起,他承认他是他血缘意义上的父亲。
不论他姓不姓顾,他都继承了那个男人的dna,这是无可改变的事实。
他不以为荣,也无以为耻,因为他是靠自己杀进这个上流世界的,和那个男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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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的老师刚刚确诊阿尔海默兹,他是我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了。他说他死后,有我记挂他,可是我死后,没有人记挂我,”书房灯光下,顾偕半垂着头,手里把玩着婚戒,“不久后,我捡到了朱砂。”
“朱砂懂你的这种感觉吗?”柏素素问。
“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知道她是天生反骨的幼兽,和我是同类。”
“……那你一定很爱她。”
顾偕点头,郑重道:“我确实很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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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道雨线淹没了天地间,寒风吹动林间细叶发出幽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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