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帅让你们使用标枪。”飞快的策马赶上仍旧在前面迟疑不决的军团,传令兵便大吼起来。
军团司令官是个矮壮敦实的罗马人,原本应该是憨厚老实的长相因为额角一块硕大的疤痕而显得有些狰狞。听到传令兵的吼叫,司令官就疑惑的皱起眉:“标枪能击毁日耳曼人的挡板,你不是在骗我吧?”
听到这个反问,传令兵几乎一头从马背上栽下来——标枪不能击毁日耳曼人的挡板是显而易见的,而这个蠢货居然质疑自己假传军令:“是让你用标枪射击挡板后的日耳曼人。”
军团司令再次迟疑起来:“但统帅的命令是让我摧毁挡板!”
传令兵几乎忍不住要用手捂住自己的脸了。
为了增强自己的权势以便能够和凯撒对抗,为了能够取得不下于凯撒征服高卢的荣誉,克拉苏花了大价钱,将自己麾下的军团扩编到七个,并将作战目标定为高卢的近邻日耳曼。
与此同时,在庞培从凯撒手中要走两个军团之后,克拉苏就知道,军团的权柄必须牢牢地把握在自己人的手里。
为此,七个军团的司令官人选的选拔标准中最为重要的一条,就是对克拉苏本人以及他的家族的忠诚,而军事上的能力反到被排在了次要的考量里——毕竟,带兵打仗的能力,只要在战场上多打几次,总能学会,但忠诚却是需要花上大半辈子来培养的美德。
结果,这七个军团司令里,即有出身名门,接受过良好教育的贵族,也有保税商人出身,精通财务的骑士,更有角斗场里厮杀出来,得到克拉苏的赏识而重获自由的被释奴隶——而眼前这位,则是克拉苏在北非的一个矿坑里的矿坑老板。
这个矿坑老板有着克拉苏所需要的全部美德——忠诚、坚定,而且无所畏惧——不止每次见到克拉苏一定要恭敬的亲吻对方的长袍,而且只要是克拉苏下达的命令,不论花多少钱,流多少汗,甚至死多少人,他都一定会完成。
尽管这种脾性也为克拉苏带来了一些麻烦,但和这个人那花岗岩一样的脑子以及几十年如一日的忠诚服侍相比,这些小麻烦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因此,在选择军团司令官的时候,克拉苏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
事实上,传令兵也毫不怀疑,如果没有克拉苏新的命令,就算是把整个军团赔掉,就算是用牙齿咬用脑袋撞,眼前这个矿坑老板也绝对会把眼前挡在他们面前的木板彻底撕碎——当然,如果配给他一群挥舞着被海水浸泡过的九尾猫的监工,他就能把这活干得更漂亮。
但问题是,克拉苏要的是胜利,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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