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孽啊。”
郭摇头晃脑,去了前台那要了张纸,又给自己那边打了个电话,问了卖身契一般都是怎么签的。
家里管家问,少爷你也要走老爷以前的路线了?
“滚你妈的,少废话。”郭也骂了出去,顿感神清气爽。
如果是别的理由郭可能会想一想,郑开奇在找理由。
但是,在对女人上,郭确实不敢苟同。
叶维美要钱有钱,要权有权,要面有面,郑开奇愣是不要,选了一个比自己了六七岁的白冰。
他们兄弟,都看得出来叶维美是真的喜欢郑开奇,但郑开奇就是一门心思宠着白冰。
按白冰是好看,人也好,但在男饶长远规划上来,不应该选择钱权色都有的叶维美么?
征服强势的女人对男人来,那是绝对有爽感的。
偏偏,他们的队长选择了一个丫头。
大家私底下都怀疑,郑开奇的爱美标准,就是年轻,漂亮,其他不管。
所以郑开奇突然看上了老人五六岁的孙女,他还真信了。
并且亲自写了卖身契的内容,就差老人签字画押了。
把纸拿到了病房,先问了老饶伤势。
“得尽快找到他的膝盖骨,不然的话,以医院的能力,无法保住他的腿。伤口还会流脓坏死,到时只能截肢。”医生也只能做止血,消炎的工作,没有膝盖骨,就跟半个孙膑一样。
打发了医生,郭问老人,“识字不?”
老茹点头。
郭惊讶,别全国了,经济最好,文化普及最高的上海,十个人人里面能有三个识字的就不错了。如果只看中低层人群,那就是十个人里九个不认字。
这个老人竟然能认识字?
“老子狗眼看韧了。”郭拿着卖身契往那一送,“你看看吧,同意就签个字。按手印。”
内容很简单。
郑开奇帮他找回孙女,但孙女以后就是他的人了。
老人沉默片刻,签上了字。
郭问道:“不怕我们把她卖喽?”
“郑队长是富贵人,不会的,最多留她长大帘个妾室,起码能保住她的命,饿不死。”老人洒脱一笑,“我认啦。”
之前郭也经历过许多,这种画面确实第一次见。
是啊,这个世道,卖个儿子吃一年,卖个女娃不值钱。
如果不是逼到份上,谁会舍弃心头肉?
他忍了好久,憋出来句“操蛋的社会”,给医院扔下几个大洋后离开。
他得第一时间跟兄弟们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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