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场。
夜场鱼龙混杂,戈登心里清楚,但是他不是干那行的, 他应聘的岗位是夜场的打手。黄和赌总是分不开,戈登应聘的夜场和正是那片区最大的赌场是同一家老板,他一虫两用,负责处理夜场的酒后闹事和清场活动,同时也要负责讨钱和追债的活。作为回报, 他的工资日结。
戈登知道自己身无长物, 只有两个拳头足够硬, 他块头大, 面无表情往那一站就是无法忽视的威慑,这也是赌场老板看上他的一大原因, 当然了,最主要还是因为戈登抗打还便宜。
就算再小心,受伤也是难免的。昼夜都在干活得不到休息, 就算戈登想要掩藏秘密,他身体上的疲惫和疼痛也会露出马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