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无 法提供 高品 质的服 务时 ,却敢
漫 天叫价 ,而 且照样 能在 这个 行业生 存。 直到最 近, 这个行
业 的创新 动机 ,仍是 以提 高成 本或无 视成 本的提 高品 质为出
发 点。改 革要 成功, 首先 要从 理解这 套体 系如何 创造 缺乏生
产力的竞争诱因开始。
诱因让第三责任人成为病人和医疗院所的敌人
在大 多数产业中 ,消费者是决 定为产品或 服务付费的人 。
在医疗体系内,采购决策、付费和服务的账单却被区隔开。如
此一来,这个体系内有好几层顾客:雇主,他要为员工买医疗
保险;第三责任人,例如保险公司与健康医疗组织(H M O S),
它们付款给为投保者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病人,得到医疗服
务 的人; 另外 是医生 ,他 决定 或建议 病人 要接受 哪种 检查或
治疗。
在医疗保健(Health Care)体系中,每个层面的顾客都有 429
第三篇
以竞争力的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
不同的思考,雇主希望以最低保费提供员工起码保障或合约的
规定。第三责任人考虑的是,如何让病人的医疗开支低于所收
到的保费。有保险的病人在乎的是,不计成本地找到品质最好
的 医疗服 务。 扮演咨 询角 色的医 生, 则极 力想提 供更 多的服
务。
由于第三责任人对投保病人的帐单并没有法律责任;因此
病人才是最后的付费者。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形成第三责任
人可 能在病人需要 昂贵治疗时, 在保险涵括项 目上浑水摸鱼 ,
尽可能否决付费需求。拒绝付费的诱因也让第三责任人与医疗
院所间出现对立。因为医院需要由第三责任人或病人付费。如
此一来,医院把宝贵的资源消耗在催收账单上,并避免接受保
险公司拒绝理赔的病人。
然而,在第三责任人、病人和医疗院所之间的冲突并不是
必然的。第三责任人应该从改善医疗结果与成本降低当中获益,
而不是将付费责任转嫁给病人或医疗院所。他们应该找出良好
医疗服务,而且价格较低的高品质医院。研究显示,较佳品质
的医 疗,其成本反 而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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