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这是面向三个世界公开审判一个超大盗匪集团的工作,涉及人数之多,跨时之长世所罕见,所以要想征集能够在法庭审判战犯使用的证据,难度相当高。
可以预见证据征集过程中遇到的肯定是难以想象的困难。
由于战争期间建奴集体对大明辽东百姓实施暴行的时候,谁是具体的施暴者?姓甚名谁?什么单位?什么职务?
他们的罪行如何被有效地记录?
另一方面,被害者又如何能对罪犯进行符合法律要求的指证?
当八旗军在杀害、追逐百姓的时候,百姓处于极度恐惧状态,怎么能知道建奴是什么人?多数受害者已经死亡,无从控诉,即便是幸存者,面对残暴的建奴,由于语言不通,流动性大,受害者也很难确切指认。
而建奴更不会刻意保留自己犯罪的任何证据。
针对于这个严重
的不对称,使得当年人证物证的收集和保存均有相当的困难的问题。
所以委员会特别强调审判将以幸存者、当事人等人证和现场考古调查现场物证为主,针对于集体性犯罪确定没有确实证据的,也当以人证为主,对其犯罪嫌疑人进行隔离审讯,原则上遵循按已有犯罪事实判决,不得引申第三世界历史时间线的各种未在第一世界时空发生过的犯罪。
此外针对于这种集体性犯罪的特殊情况,基本原则上按照疑罪从有,受利者皆有连带责任。
对于未有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则专门建立赎罪营进行抚育,由人类人权理事会负责管理。
关于人证则由军管机构布告、各村驻军、报纸等等方式,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调查建奴罪行的意义、目的,发动全民参与。
主要宣传自努尔哈赤起兵以来,建奴所犯暴行如杀伤、女干yin,罄竹难书。
惩处此种暴行,须先搜集详确资料及证据方可以教世人。
本会现正加紧进行此项调查工作,并经制定详细表式备索。
兹为简便迅速起见,将调查要点摘列于后:
(一)凡亲睹或身受建奴暴行者,将暴行事实、日期、地点作一详细报告()
(不拘格式,纸宜坚
牢,用墨笔抄写或前往民众联盟各地专门受理点口述撰写)。
(二)如知道犯人姓名,并请注明。
(三)末后开列报告人身份(姓名、籍贯、职业、住址处)并签名盖章。
(四)同一案件见证人或被害人不止一人时,可联合提出报告。
(五)如有有关证据请一并寄送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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