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唏律律~~”
几声长长的嘶鸣声响起,普罗米修斯差点吓尿,连忙拿着燃起火焰的枝条,钻过铁栅门,逃了出去。
后面,太阳之神赫利俄斯姗姗来迟,神马们嘶鸣着,将所发生的的事情告诉他。
得知先觉之神前来偷火,赫利俄斯若有所思,他每天在天上风,除了一成不变的风景,早已厌倦了大地,普罗米修斯两兄弟的造物,让大地变得生机勃勃,这本是一件好事。
尤其是人类的诞生,他每每驾驭马车飞过苍天,都能看到人类对他顶礼膜拜。
这样的种族如果被灭绝,世界又会变得无聊起来。
“普罗米修斯哟,我没有胆量敢反抗宙斯,但如果你愿意做这个出头鸟,我也愿意替你隐瞒。”
抚摸着神马的鬃发,那团火焰缭绕于其手掌,他似乎一点都感觉不到热量的喃喃自语。
先觉之神带着火焰,不管如何,他都是第一次做这种反抗宙斯的事情,心中的紧张刺激,让他浑身直起鸡皮疙瘩,但赫利俄斯发现了他,这是毋庸置疑的。
因为神马与他心有灵犀,别人可能听不懂马在说什么,但太阳之神肯定懂。
“我必须在宙斯发现之前,让火焰传遍大地。”
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保护着火焰,他来到大地,召集所有的人类。
将木柴堆积,让火焰燃起。
初时,人们看到这跳动的、散发着光和热的恶魔,无不害怕惊恐的大叫,直欲退避三舍,但经过普罗米修斯的安抚,众人逐渐稳定下来。
“来看看吧,我的孩子们!”
他割下一块牛腿,将其用木棍架在火上,道:“火焰是你们的朋友,不是伱们的敌人,它能使食物变的美味,更能让你们免于肠胃的疾病。”
先觉之神语调深沉,清晰的讲解着,火光跃动,将他的脸庞照亮,随着他的演示,牛腿逐渐散发出香味。
这是从未有过的味道,人类们无不陶醉的眯起眼睛。
普罗米修斯展现出惊人的厨艺,他将牛腿烤制的十分美味,并撕成一条条分发给众人。
说到这里,你可能要问,为什么不用钻木取火等方式,燃烧火焰。
反而要冒着得罪宙斯的风险,去偷取神火?
可事实上,普罗米修斯偷的真的是神火吗?
不,他偷的是名为“希望”的伟大之物。
火焰的出现,成功点燃了人类对它的好奇,人们惊讶于它的滚烫,也惊讶于它的作用,是以对火焰生出好奇。
这时候,大家便开始研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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