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和我一起去公示栏张贴这则通知吗?”
作者有话要说:来了来了!!!
对了对了,有人收藏下我的作者专栏吗!
距离13000也就只差你了qaq
以及tips:
一、建议保留劳动者违纪行为的书面证据以及通知解除合同的信函复印件以及发函凭证原件,方便事后万一发生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作为证据使用。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31章一更
闻原的那声“姐”音量真的不大,但还是被邱漾听见了,她的眼睫颤了下,又抬起脑袋看着闻原。
她觉得自己听错了,或者说闻原喊的根本不是“姐”,而是其他的字眼。
“闻总。”邱漾眨了眨眼睛,决定忽略自己的幻听,“我想贴处理通知这件事,还是由人事部来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