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吃着火锅唱着歌,然后被劫啦(求订阅!)
约翰史密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沦落到这个下场。
用他书里开头的那段话来表达很合适。
“贫穷,任何时候都要消灭,不消灭不行!”
“你们想想,你带着同事出了城,吃着三明治唱着歌,突然就被一伙贫穷的黑人给劫啦!”
“所以,消灭了贫穷的日子,才是好日子!”
没错,约翰史密斯一行人确实是被劫了。
就在他们进入瓦坎达境内不久。
原本他们真的在吃着三明治,还一起唱着当地的歌曲,但没想到的是,刚进入瓦坎达境内十分钟不到,便被一伙手持长枪的人给拦下了。
如果不是这些人身上穿着现代人的衣服,约翰史密斯真的会认为他们是野人。
有一个黑人安保想着展示一下来自于现代的火力,但结果却是,他刚端起枪要扣动扳机,那些看起来十分具有历史感的长枪上,就射出了一道光线。
直接将他手中九成新的ak给融化了。
按照对方的意思,如果不是看在同样是非洲黑人的份上,可以把他跟ak一起给融化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
这帮人根本没有任何抵抗能力,便被这些当地的居民给俘虏了。
在被“供出”是带头人之后,约翰史密斯便被单独带进了一辆车里,然后汽车朝着目的地开去。
被戴上了头套的约翰史密斯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不过他显得还是很淡定的。
自从来了非洲之后,他已经被当地的部落“请”回去了三次,又被一些当地武装“请”回去四五次。
反正每一次把他请回去之后,都没有要他的命,而是做出了国际通用手势,大拇指食指和中指一起搓动。
意思很简单,要钱。
在联系上了自己人之后,安保公司带着几十个人几十条枪一起来交赎金,约翰史密斯也都能安然无恙的回来。
毕竟人都是要命的,拿钱走人又能不起冲突,这也是最美好的大结局了。
这也是为什么柯林在得知了消息之后,打算整顿一下非洲“职场”的原因了。
本地帮派实在是太没有礼貌了。
这一次,约翰史密斯也认为是自己被劫了。
等到到了地方之后,自己联系上人,把自己这一行人赎回去之后,再报告给老板,让老板找人把这个叫瓦坎达的小国给震慑住!
抱着这样的想法,约翰史密斯开始尝试着与自己身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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