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但感觉不像是刑侦大赛,反倒像是要上战场呢?
别急,看看子弹就知道了;听说美国最新研制了一种训练子弹,外表看上去和真的一般无二,只有在打到人身上时才有反应。楚青云选了一支自动手枪。
王戈不说话了,楚青云说的他不知道,说明自己对世界兵器前沿发展动态的了解滞后了一步,是一大步。
就这样,王戈选了一把微冲,楚青云选了两把自动手枪,就算是选择完毕;再看看其余的特警,包括欧洲的几组白人,非洲的几组黑人还有澳洲的棕色皮肤兄弟,几乎清一色的长枪。
他们是正确的,因为长枪射程远,精度高,性能远优于短枪;所以王戈和楚青云的选择在别人看来,就是错误的,甚至还有人指指点点地,觉得他们俩真的好笑。
下一项,是选子弹。
其实子弹没什么选的,你用的什么枪,就要用什么子弹,以配套为主。
但就是这么简单的选择,还是出现了笑话。
一个黑人兄弟在子弹室里转了两圈儿,才发现他选择的枪只有一种子弹,还是散发的无法连击;急得他唔里哇啦地大叫起来,要回去换枪。
但没有机会了,上一间屋子已经上了锁,再也没有选择的机会了。
王戈和楚青云并没急着选子弹,而是随便拿起一颗研究起来,研究这种子弹和真的能杀人的子弹到底有多大区别。
结论是:没看出来。
两个人各选了三十颗微型手枪子弹,又选了五个自动枪的弹夹,就算是选完了。
再看其他组的兄弟,王戈不由笑了。
一个黑人小伙子,身材魁梧,选的是火神枪,子弹在身上绕了几圈儿,就像那种战争大片儿中的男主角,要去敌巢全歼敌匪。
他的威风凛凛,让大家一阵羡慕赞叹。
同时也有人把他和楚青云、王戈做了比较,也笑了;好像他们不在一个档次上。
接着是特种兵器室,各种先进的武器一应俱全,只有大家想不到,没有人家做不出来的,大家不免又是一阵感慨。
王戈和楚青云几乎同时相中了一款激光笔。
这支笔外形和普通的中性笔没什么差别,却内置了先进的激光发射器,近距离内可以切割,远距离能使人瞬间炫目,看不清东西。
但这支笔是一次性的,想再用就得充电,用一次可能几秒钟,充一次电则需要十几个小时;更让人头疼的是,每个人限拿一支,因为这笔不多。
现在选择完了,王戈身上有必选的五件儿,又加了一支激光笔、一柄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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