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笑得极随意,王名川瞧着他这番模样却又生出些别扭情绪来,明珠自然是好的,可拿出来要别人瞧了去他又总觉着心里不顺畅,虽知如此对明珠好也实属应当,可真做了出来仍觉着后悔。
“就知晓你不认路才出来接的,若非要提前过来看看我便自个儿回家叫你了,哪里还用得着福清。”
福清是王名川的书童,早年在锦州便已经买下了,因着用惯了是以上京之后王名川也一直带着,小孩儿不过十七岁,却是个难得机灵能干的,与他一同买回来的长贵早前伺候明珠,是以入京之后王名川将他也一并带了过来,只他同明珠学了许多生意上的本事,明珠若有旁的事儿抽不开身还需由他帮忙传个话出个面,今儿个便是如此,遂现下夫夫两人出门便只带了这么一个伺候的人,好在都是男人也是去熟人家,倒没恁多排场讲究。
两人相携进了新宅,里头的人一早便伸长脖子瞧了,起先只见着王名川,再走近些便瞧见他身边立着个矮了大半个头的男子,寻常少年郎打扮,眉宇之间自有一股豁达之气,瞧着倒是个心胸开阔的,举手投足间也隐隐透着些大家风范,与往日接触过的男妻倒是大不相同。
这么一群为着看人容貌去的闲人,第一眼瞧见明珠却都纷纷忽略了他的外表,反倒是惊讶于他那周身的气场——不慑人,温和之中却也萦绕着不小的力度要人难以凡夫俗子身份视之。
众人先是一呆,连带着早前已然见过明珠的人都免不得愣了愣,随后才不约而同觉着——王名川这小子赚大发了。
王名川生得也好,可若同明珠相比还是差了些颜色,一人贵在英挺大气,一人贵在温润似玉,细细瞧来总会觉着精致些的更养眼。
“哎呀,贤弟!”
孙锦绣抢先一步跑过去同明珠套近乎,他此前是见过明珠的,可如今瞧第二眼的震撼仍不减初时,成亲当晚要给人留面子不好闹得太过,可今儿个是在他地盘儿上免不得要尽尽地主之谊的,嗯嗯嗯,对哒,他热情一点是应该哒!
所以某人就很热情地扑过去要同明珠握手,然后……然后就被王名川一巴掌扇开了。
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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