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等方面条件限制着,要是弄这个电话恐怕代价太大了。”其中一个高级主管开口发表意见,他口若悬河的说道:“如今唯有拨号和adsl这两种选择,只要能够联入网内,就算是速度慢一些也没关系,可以慢慢的发展起来。”
这话刚说完,就有人不同意了:“那都是建立在att公司的基础设施上进行的联网,万一人家不跟我们合作,又或者一定坚持要拿大头,我们只能和汤水什么的话,那有怎么办?”
att公司就是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这是一家美国电信公司,创建于1877年,一直都长期垄断美国长途和本地电话市场。它的前身是贝尔公司。是电话发明人贝尔创建的美国电话公司,1899年的时候,att整合了美国贝尔的业务和资产,成为贝尔系统的母公司。
如果按照历史发展,这家公司一直到了1984年才被拆分,当时的美国司法部门依据《反托拉斯法》一拆为八家公司,其中一家继承了母公司名称的新att公司,和七家本地电话公司,也就是所谓的贝尔七兄弟。
从那以后,美国电信业务才真正进入竞争时代。否则的话。美国电信业务都一直属于att公司垄断着。没人能够在这个领域里面挑战它,只要有人敢跟它作对的公司,无一例外都倒闭或者被收购了。
如果方舟公司不采用光纤方案的话,必定绕不过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也必定没有办法从跟对方合作中获取很大的利益。
当有人将这个问题摆出来之后。立即有人极力反对:“我们方舟公司投入了那么多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进去。不是为了成为别人的打工仔的!如果跟att公司合作,我们是没有办法摆脱这样的地位的。”
“是啊,att公司太过强势了。不可能容忍我们在他们的用户市场里面挣钱的。万一他们看到有利可图,完全可以等到我们培养市场成熟之后,自己另外搞一套东西出来,然后将我们甩到一旁去。那可就玩完了!”
这样的言论得到了在场许多人的认同,他们不是没有见过att公司的做法,否则的话这家公司也不可能将美国电话市场垄断到现在,几乎都已经有一个多世纪了。
唯有诺依斯并不这样认为,他开口说道:“有了att公司的基础设备、资金和人力,我们的互联网才能以最快的速度发展开来。”
“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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