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只要他愿意出得起价钱,麦当劳兄弟就会高高兴兴的把它卖给自己。
果然没人是傻子么!雷·克罗克软磨硬泡了那么多年,才将麦当劳快餐店搞到手。
“看来得改变策略,让对方也尝点甜头才行。”艾力克斯心中想道。
正当艾力克斯打算说话的时候,忽然旁边有人扑到了他们这个桌上来。速度之快,就连站在艾力克斯身后的保镖都差点没有反应过来。
“嗨!你是艾力克斯·卡朋特!我认得你,是的,你就是他。”
这家伙刚靠近桌子,马上就被艾力克斯的保镖给制服了。这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瘦长的身子,坚挺的鼻梁,看起来竟然有几分帅气。
突然冒出来的家伙打断了谈话,也让麦当劳兄弟感到有些意外。
“哦呵呵,没想到在这种小地方也会遇到你的歌迷呢。”老麦当劳说道。
“或许是影迷、书迷也说不定?”小麦当劳说道。
对于麦当劳兄弟的调侃,艾力克斯微笑了一下,说:“我可不喜欢这样被人疯狂的追逐。”
艾力克斯看了对方一眼,就挥挥手让保镖们将这家伙给带走,他可不想让人打扰这桩生意。
那个年轻人喊道:“嘿!别拉我,别拉!我会自己走!”
“艾力克斯,我是你的歌迷,请给我签个名吧。”
“艾力克斯!艾力克斯!”
等那个人被拉出店门之后,艾力克斯说出了他最终的方案:“那这样好吗,我出50万美元,买下你们手中80%的股份。你们占20%,而且店子还是由你们来打理。”
50万美元和20%的股份,也就是说,他们两兄弟,一人25万美元和10%股份。还能够让他们管理这家店,听起来不错的样子。
麦当劳兄弟听了艾力克斯的话之后,他们这次没有再通过眼神来交流,而是凑到一起低声讨论了好一会。最后,大麦当劳回答说:“100万美元!你要是愿意出100万美元的话,我们就把80%的股份卖给你。”
100万美元!他们还真敢开口要!他们现在开的这几家店,每家店的成本也不过3万美元左右。100万美元足够他们开30多家这样的快餐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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