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一甩,那个时候他还是她的狩猎目标呢——他小心翼翼地从房间中提出记忆,他进了凯瑟琳的车,车里全都是凯瑟琳的味道,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把凯瑟琳收进自己的肺部,带了回去。
他为那天的凯瑟琳建立了一个房间,距离地窖很远。
木管乐器打响了切分音,和弦乐器不断上升的音调衬托着铜管乐器以宏大丰满的音响再次奏出主题。然后那个中央c下的d调再次出现了。
史特莱夫不情愿地回忆起那枚贯穿了凯瑟琳头颅的弩箭,它和贯穿了小鹿脑袋的弩箭一模一样。
食尸鬼侧着身体卷缩在地板上,他的面颊紧紧地贴着地板,在鼻子前面的那部分木头被喷出来的热气与地面下的寒气所造成的水滴润湿了,那份滑腻的感觉一直延伸到他的颧骨下面。
一股子**就像沼泽里的苔藓那样从他的心底孳生并蔓延出来,它已经很久不出现了,带着点尘土和霉斑的味儿,但作为罪犯的安东尼。霍普金斯对此是欢迎的——他计划着杀掉某个人,然后吃掉他/她。
他可以选择亨利先生,他们才谈过话,这个男人很健康,也很壮实,但霍普金斯能够抓住他,神不知鬼不觉地——亨利先生每天清早都要沿着那堵隔开了公园与住宅区的柏油路慢跑兼带溜狗,呼哧呼哧地,转回来的时候他会变得格外疲惫,如果霍普金斯愿意的话,可以从树林里抓住他,那个时候树林里除了鸟什么都没有。那两只狗?没问题,藏在史特莱夫里面的霍普金斯一眼就能瞧出那是两个徒具庞大身体的胆小鬼,在第一次走入亨利家庭院的时候他就发觉了,狗儿们有着强烈的趋吉避凶的本能,它们会逃跑,在公路上哀叫游荡而不是扑上来拯救自己的主人,它们也许会吸引别人走进树林,但那个时候他应该已经料理好一切走路了。
让食尸鬼苦恼的是他不能像以往那样明明白白地割去他想食用的那部分,如果是肋条或是胸腺,肝脏这类部分——这些很容易让警察或是联邦调查局探员产生一些令人不快的联想——现在的验尸官很聪明,很仔细,他们几乎一上手就会先调查尸体有无残缺,想要隐瞒是不可能的事儿或者他可以将整件事情伪造成野狗袭击。这儿的野狗很多,也很凶猛,前几年也曾经出过因为毒/品或是喝醉酒而倒在地上的人被野狗袭击,并吃掉某部分身体的意外事件。
野狗喜欢哪儿?它们很少撕开人类的衣服,特别是那种厚重的冬季运动衫和牛仔裤,它们会啃咬牺牲品的脸,手和脚,但如果对方敞着怀,那又是另外一码事了。
食尸鬼苍白细长的手指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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