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已经聚齐了整条夜市街的人气。
这个时候,沈四伯就算还能继续吆喝,也没那个必要了,还不如多给孩子们打打下手。
沈丽姝发现沈四伯除了搬东西的另一个大用处——可以帮忙背钱!
天刚刚擦黑,她背着的收银袋已经要满了,赶紧去后头跟沈四伯还空荡荡的背包互换。
她离开一小会儿,徐虎和沈大路倒也勉强能维持现场秩序,不过时间一长可能还是会出状况,所以沈丽姝匆匆安抚了几句背着巨款浑身僵硬的沈四伯,表示他们的夜市很正规,有衙门的人巡逻,就算有宵小之辈也只是小偷小摸,只要他们把钱袋随时携带,就没人敢明抢。
说完她就赶紧回了自己的岗位。
前脚归位,后脚就听见了一个略有些熟悉的声音:“姝娘?”
沈丽姝抬头,便看到人群前方立着一位锦衣公子,正是去他们家撸过串的秦公子。
她很确定,秦公子是突然出现的,因为他个子高,气质出众,又是认识的人,若是一开始就站在人群中排队,她和小伙伴们早就发现了,那他多半是空降到前排的。
书上说“先敬罗衣后敬人”,这话虽讽刺社会现实,却也是老百姓不得不遵守的一个原则,毕竟这是权贵云集的汴京,绫罗绸缎也不是普通人穿得起的,这种打扮的要么有钱,要么有权,哪个都惹不得,何况秦公子气质出众,有眼睛的都看得出他出身好,他过来排队,站他前面的自然纷纷主动让开一条路。
这也不是秦公子的专属待遇,每每他们这里有衣着华丽的人物过来凑热闹,或者是他们的小厮报出主家名号,老百姓都会主动让位,所以电视小说里纨绔子弟跟老百姓起冲突的桥段,从来没在他们摊位前上演过。
不只是网友深得苟术精髓,古代更是把这一招运用的淋漓尽致。
沈丽姝脑子里胡思乱想,却丝毫不耽误她熟稔的招呼秦公子,“秦叔叔好久不见,您想吃些什么,我请客啊。”
“今日约了几位友人小聚,让你请客,可是要大出血的。”秦公子笑着摇摇头,目光还在打量着她的打扮,“我在楼上瞧着是你们的摊位,却又好像没看到你的人影,有点奇怪,就下来瞧瞧。”
沈丽姝顺着他的目光,低头看了自己一眼,立刻恍然大悟,“秦叔叔是说我穿男装吧?这个颜色比较耐脏,而且袖子衣摆都很干净利落,扎起来就可以干活,我摆摊的时候就喜欢穿这身。”
女孩子的裙子款式和颜色都很好看,她也喜欢,但整理起来很麻烦,工作场合哒咩!
秦公子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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