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她发现他的心思,但这已经过去了。
作为一个长在陆霜雪审美尖尖的人,怎么能不好好发挥自己的优势呢!
“只要你主动,最后肯定能成的。”
千红的斩钉截铁,让迟风心花怒放。
他现在想起来,心里还美滋滋的。
迟风竖起铜镜,沾了点点发油,慢慢抿顺鬓发,他头发又长又直乌黑亮泽,披散如长瀑似的,他未成婚,只挑了一半束起来,左看右看,挑了个白玉玲珑冠,发簪一插到底,他拂了拂了半披的长发,溪水倒映,矜贵优雅的年轻男子犹如一株怒放的紫色玫瑰,美丽而雍容,风姿卓越,偏一举手一投足,尽是天成的威仪气度。
迟风都没怎么在东极洲公开露过脸,他却常年稳稳高居沧澜百晓榜美男子的第一位,当然,他不屑一顾这玩意,但由此可见,惊鸿一瞥的魔主风姿,是有多么地让人惊艳和难以忘怀。
其实在千红教路之前,迟风经过多番的尝试也发现了,他精心打扮过之后,总是格外能吸引陆霜雪的眼球。
只不过千红的斩钉截铁大大鼓舞了迟风,让他一门心思往这方面使劲,大大加快了这一进程而已。
迟风挑了一身宝蓝色织锦金丝蝙蝠团花暗纹的窄身锦袍,配一条松香色弹墨腰带,眉目飞扬,器宇轩昂,他在铜镜前转了两个身,十分满意。
他一扬手收起大石头上的家伙什,转身追赶陆霜雪去了。
……
迟风追上陆霜雪的时候,她正拔腿在草原上飞奔,感觉迟风接近,她回头冲他讨好一笑,又被他闪了一下眼睛。
实话说,精心打扮的迟风简直就人群中最靓最闪的那个崽,还是高岭之花那种,高不可攀。
现在这朵高岭之花,正绞尽脑汁接近她。
妈呀真的压力如山大。
陆霜雪努力咽了咽唾沫,这才继续说下去,刚才她想说什么忘了,她小声说:“那个姓翟的好像要往城里去。”
迟风那双漂亮的丹凤眼睨了她一眼,“嗯”了一声。
翟峰主确实往城里去了,他在望舒城一家客栈长期包有一家客栈一间客房,用作联系休息,今天他进城后就把这家客房给退掉了,另外开了一件,进门后调息打坐。
望舒城毗邻望舒山,城内月华精元特别充沛,瞿峰主抛出聚灵阵,盘腿打坐。
陆霜雪迟风站在大街上眺望了一阵子,迟风看客栈对面就有一家酒楼,“走,你不是说请我吃饭吗?”
他一拉陆霜雪的手腕,掉头进酒楼去了。
他今天戴了一只数斯纹的银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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