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事件的存在,那么具体是否存在抄袭就不再是争论的重点!
重点将重新归于版权的争端!
自己歌曲的版权注册时间和汪星人前后错不到三天。
大可以抵赖说是早就创作出来了,只是一直没有正式注册,不知道汪星人从何处得到了自己的原稿,先一步注册了!
自己现在占据了两首歌曲先发的绝对优势!
在这样互相扯皮的事情上,怎么样都能将汪星人和他的《赤伶》踩到尘埃里去!!!
至于汪星人对自己发起的那个挑战?
无论他的歌曲七月里再怎么霸榜,再怎么嚣张!
陷入纠纷之后,都只能落得一地鸡毛的境地!
就事实而论,自己才是最大的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