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他与海曼成了只知道对方长相,却未曾交谈过的陌生人。
他们两人在高中时碰巧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终于得以互相认识。
「嘿,你叫什么名字啊?」开学后的第一堂下课,海曼便逕自找琼斯攀谈。
「住在隔壁的同学。」
「你真是太幽默了,我记得点名时老师叫你罗伯特?琼斯吧,我就称呼你罗伯特囉?」
「很少人会叫我的名字,多半是用姓氏叫我,不过随便你吧。」
「请多多指教,对了我是海曼?沃克,叫我海曼就可以了。」
于是两人就这么认识了,接下来的生活当中,海曼不时会邀琼斯到家里打电玩,或是去巷口的公园运动、打篮球,三年下来,似乎让琼斯捨不得淡忘这段友情,因此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如何让两人考进同一所大学。
海曼好动爱玩,却又无比精灵聪颖。他们之所以能考上同一所大学,是因为琼斯在大学标准考试前半年,没收了海曼的电玩游戏机以及所有篮球鞋,为了朋友着想,琼斯实在是坏人当到底了。而海曼就读环境科学系,两人相约选了同一门地质学选修课,难得的同班时光又在大学出现,实属珍贵,对许多高中后各奔前程的友情而言,连再次相遇都是可遇不可求的。
他们在高中放学后,常常骑着自行车到jonathan’s边吃晚餐边完成作业,因为琼斯的动作较快,他总是利用剩下的时间预习、复习课业,因而成绩一直在班上稳居前段班,而海曼的成绩就比较不理想了,作业有时也需要琼斯帮忙才能完成。接着离开餐厅后,有时会去海曼家中打电玩,有时则去运动,一直到晚上八、九点。比起自己的家人,琼斯似乎更喜欢海曼的父母亲,每次来到海曼家中,他们便会招待琼斯各种甜点、饮料。
过往的一切仍留存在脑海中,jonathan’s彷彿一座音乐盒,只要上紧发条,便会不断播放着相同的音乐。
「你今天要点什么?」
「来个和风汉堡排好了,很久没吃了,有点怀念。」琼斯边点餐边说着。
「想当年你很穷的时候,只吃得起这项餐点。」
「我不是穷,是活得有目标,所以不能乱花钱。」说的便是存钱租房子一事。
「由衷佩服你的意志力。」
「那是因为你不会不想回家。」
「我爸妈不是说可以让你过来住吗?你自己拒绝的。」
「我怎么能过去白吃白喝。」
「算了,你现在钱也赚得蛮多了,说不定这样才是好的选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