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向沂点了点他的后颈,指尖顺着脊椎往下滑动,落在后腰上:“乖,把这里的鳞片收起来。”
迟迢整个人都埋在被褥里,闷声应了。
应向沂感觉到掌心下的皮肤变得柔软,没有了坚硬的韧度,目光变得柔和,俯身在那里亲了亲:“乖。”
迟迢抖了抖,从耳朵到肩颈都蒸出一层粉色,好似一块沾了桃花粉的小年糕。
应向沂默念了一段清心咒,然后才拿起细针,蘸着汁液在他皮肤上刺入。
撤去了鳞片的保护,针尖刺进皮肉里,带起一阵痛感。
迟迢抿紧了唇,一言不发。
有了之前的练手,应向沂的动作更快,好似拿的不是长针,而是一支画笔,他正在空白的宣纸上作画。
这是他最心爱的纸,由他一笔一笔染上颜色,打下专属于他的标记。
这个图案比之前的复杂多了,应向沂花了近两个时辰才完成,松开长针的时候,他整个人都脱力地倒在了地上。
迟迢的状态要好一些,还能伸手扶起他:“累坏了吧,快歇歇。”
应向沂躺了好半天才恢复力气,拉着迟迢来到铜镜前,他又幻化出一面水镜,两面镜子组合起来,将迟迢后腰上的图案完整地映出来。
迟迢的眼睛一眨不眨,盯着水镜,呼吸都轻了几分:“是……花吗?”
那是一朵生长在荆棘丛中的花,盘在他脊椎之上。
应向沂抚摸着那朵玫瑰,连心口都发起烫来。
他本想纹一朵红莲的,第一次见到迟迢,就是在水潭里捞出条条,水潭中红莲似火,很衬他的迢迢。
但真正动手的时候,他又改变主意了。
“嗯,这是我故乡的花,这个世界没有,它的名字叫玫瑰,象征着爱。我将它送给你,你是我唯一的爱人。”
他最终还是屈从于自己的私心,用玫瑰代替了红莲。
他的迢迢是声名赫赫的妖尊,是世人眼中最高贵的妖尊,如同水潭中的红莲一般,代表着灿烂与辉煌。
但在他面前,没有妖尊,只有迟迢。
他是独属于他的玫瑰。
小王子会守护好自己的玫瑰花,无论是条条,还是迢迢,都是他此生最珍贵的玫瑰花。
应向沂单膝跪地,在玫瑰花蕊中落下一个轻吻,眼神灼热,透过水镜注视着迟迢,低声喃喃:“它会提醒你,你永远属于我。”
你是我独一无二的玫瑰,我将永远私藏你。
作者有话说:
感觉有点萌,先预定一个金主应哥包养条条的番外,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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